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4号)及《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
第三条 实行差额复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人文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工作,负责制定人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章 调剂专业与名额
第五条 拟对外调剂的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代码:0453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0203),各专业调剂名额为新闻与传播拟调剂9人、汉语国际教育拟调剂11人、旅游管理拟调剂4人。
第四章 调剂原则
第六条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七条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八条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九条 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各专业按以下顺序和规则依次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额满为止。各类顺序中以初试总成绩为依据进行遴选,初试总成绩若相同,按照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五章 调剂时间及程序
第十条 第一批调剂开始、结束时间由人文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调剂时间按学校届时公布时间为准。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拟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名单添加至复试通知书发放备选库,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24小时内确认,若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将在后期择日发布,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三条 咨询电话:023-62652660
监督电话:023-62650942(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2747(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
第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人文学院。
原标题:人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yjszs.cqjtu.edu.cn/trans.aspx?id=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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