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权利
(1)法律权利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2)法律权利的分类: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宗教信仰自由;③人身自由;③受教育权等。
2、法律义务
(1)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
(2)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
1作为,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
2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
(3)法律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违反法律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包括:①民事责任。②行政责任和③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