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通常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股票。在不考虑指定的情况下,企业持有的股票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基金。基金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持有的基金份额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通过嵌入衍生工具(转股权),企业获得的收益在基本借贷安排的基础上,产生基于其他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可转换债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四)对权益工具投资分类的特殊规定
权益工具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评估一般不符合借贷安排,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然而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2.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
3.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