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按照突出质量导向、坚持服务需求、强化特色发展、着力优化结构的原则,经条件核查和专家评议,现对各地区(系统)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8月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向我办反映,并提供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若以单位名义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反映。

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示名单如下:
1.2020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2.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3.2020年现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审核结果








4.2020年现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审核结果



5.2020年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审核结果(部分)










6.2020年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审核结果(部分)





7.2020年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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