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月4日
考点名称 | 课程名称 | 考生编号 | 考试时间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事实 | 违规事实对应条款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包钢五中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101391000001175 |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 014 | 013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包六中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101261003110833 |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 023 | 001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锡林浩特市六中明理楼 | 思想政治理论 | 101321008049017 |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 012 | 014 | 抄袭夹带材料《2011考研政治背诵笔记》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 思想政治理论 | 100011000400138 |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 002 | 024 | 考生未在指定位置就坐。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第五条第二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包钢五中 | 英语二 | 101391000001342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02 | 001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包钢五中 | 英语二 | 101391000001190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04 | 015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包钢五中 | 英语二 | 101391000001103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11 | 021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包钢五中 | 英语二 | 101281010002478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12 | 027 | 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六中 | 英语二 | 101351010920285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10 | 027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包六中 | 英语二 | 101281008003202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24 | 016 | 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英语二 | 101351013830004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010 | 015 | 携带与英语考试有关的纸条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赤峰第十二中学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101271105104355 | 2020年12月27日上午 | 006 | 008 | 用手机抄袭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 教育综合 | 101351014840003 | 2020年12月27日上午 | 028 | 020 | 携带与教育综合考试相关的纸张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五中 | 选矿原理 | 114131152303095 | 2020年12月27日下午 | 028 | 002 | 夹带纸条并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实验中学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102251152300886 | 2020年12月27日下午 | 060 | 024 | 抄袭自带纸条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学 |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101261004141621 | 12月27日下午 | 003 | 019 | 带手机并拿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第一中学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101351010920222 | 12月26日上午 | 018 | 017 | 坐到下午考试座位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第五条第二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原文标题:2021年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nm.zsks.cn/yjsks/ggl/202101/t20210104_41136.html
以上就是“2021考研:2021年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公告”,更多考研动态,请多多关注,祝大家顺利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