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继续抓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通知提出,在稳增长调结构中扩大就业,巩固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地位;培育新兴业态,完善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支持地方给予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可参照高校毕业生1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新兴业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企业5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他新兴业态从业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
此外,通知还对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归纳、提升和创新。具体包括: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