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社会形态而是一个特殊的历史发展时期。通常情况下,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性的特点,它是过渡性质的社会。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解读一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点。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间跨度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这一社会形态不同于以往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独立的社会形态,它仍属于社会主义体系。那为什么这么说呢?具体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因素来分析:一、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虽然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但是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二、由于社会主义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加上当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际条件,建国初,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得到了苏联等国家的承认和支持,这些都决定了社会主义因为将不断增长并取得最终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收到限制和改造,新民主主义社会最终将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
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很多同学难于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要从其经济成分、阶级构成、主要矛盾等方面加以理解。由其经济成分和阶级构成可以推导出这一时期的主要矛盾。
先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成分,很多同学在复习过程中已经知晓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但其中主要的经济成分有三种: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就使很多同学费解,搞不清楚到底怎么来的这三种经济成分。在此略加分析:其实五种经济成分中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则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因此,三种经济成分中的社会主义经济便指由原先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以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构成。在这些经济成分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而形成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掌握了主要经济命脉,居于领导地位。
再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结合阶级构成分析主要矛盾。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的阶级力量。其中,经济成分中所指的社会主义经济其代表阶级是工人阶级,个体经济的代表阶级是农民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代表阶级是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都有自己独立的发展方向,而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基于此,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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