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组织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部署、指挥、督查复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招生复试工作。
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环节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成立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组,在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酌情适时启动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成立复试工作技术保障组,协同信息化处等部门,做好网络、设备技术保障及对院系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保障远程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院系要切实落实复试工作主体责任,院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成立院系复试监督小组,由院系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等,对本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全环节监督,做好监督纪录,详细记录监督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督内容,做到所有考场全程全覆盖。对发现的违反程序问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
成立院系复试工作疫情防控小组,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排查、防疫物品准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并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成立院系复试工作技术保障小组,做好复试设备维护和网络平台调试工作,做好教师、考生的技术培训工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保证复试过程顺畅、稳定。
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复试组,专家复试组设组长1名,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成员原则上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在编校内导师担任。每个专家复试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并另设秘书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设备调控、统计记录等相关事宜,设监督人员1名(必须为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对复试全环节监督。
成立院系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教务办专职人员组成,教务办主任任组长,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缴费情况、相关证件、复试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院系各工作组的组成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元化考察方法,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自约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营造优秀学术文化。
第二章 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各院系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名额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各院系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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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http://yzb.hrbeu.edu.cn/2021/0320/c3279a265122/page.htm
原文链接: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