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强化导师主办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正常有序,经校领导同意,编制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协调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主要工作事项包括:
1、制定审议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与应急预案;
2、分配调整各学科招生计划;
3、审议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程安排;
4、审核信息公开执行情况;
5、决策处置应急突发情况;
6、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
同时,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复试办法编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招生政策宣传、复试考核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有效完善组织架构
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生院协调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
各二级学院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展开复试工作。强调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各学科专业按需设置考务管理组、命题管理组、面试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责任,分工配合,落实复试组织管理。
二级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组,原则上该组成员全部由在岗研究生导师构成。面试小组成员中应有一位可以进行专业英语测试的教师,按学校要求对考生进行复试,并给出成绩。面试小组成员须当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各面试专家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面试前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做好复试材料收存,面试过程中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材料整理留存备查。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环节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按需招生。复试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全面考察考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素质,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重点。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分专业计划分配、上线考生情况分析等因素,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确定我校各专业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明确考生复试资格。
原则上,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大于分专业计划的,各学科专业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对生源不足专业以本年度国家复试基本要求为基准,确定一志愿复试资格。调剂考生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通过网上调剂系统,择优确定复试资格。
确定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要求,统考500分满分的,总分不低于200分,不设置单科最低分数要求。
(二)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为保障考生、在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我校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程度、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及综合素质。
复试环节设置包括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核
考前采用“两识别”、“四比对”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二级学院告知考生复试安排,组织考生完成考生端预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供核实查证。
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2、笔试考核
本年度招生目录所述复试笔试科目,在复试环节调整原有集中笔试方式,改为开卷或在面试中考核笔试科目内容,具体调整以各学院学科专业公布信息为准。
3、远程面试
(1)面试环节设置
面试包括英语口试、专业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环节。采用“一平台”、“三随机”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英语口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的能力与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
专业面试:主要针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进行考察。
实践技能考核:各学科点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置。
为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各面试专家组实施结构化面试。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给予足够高时长,全面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科研潜力等。该时长可由各学院学科专业统一调整,并向本学科专业全体考生说明。
复试全程过程录音录像。
(2)面试模式
网络远程复试拟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阿里钉钉等平台中选择1-2款,面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
面试设置考生端和面试组端。考生端要求使用手机/电脑,拍摄实时视频音频;面试组端以会议室、教室等为基础搭设面试考场,考生端视频影像投影播放,现场音视频采集转发考生端。考生端,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独立、无干扰的室内环境;面试组端,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在面试考场分散就坐。
(3)考核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实效性与科学性,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但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各学科专业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测试范围及考核重点应在考前告知考生。
复试阶段,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工作。
4、考生加试组织
根据教育部文件、天津市研招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校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初试考核科目要求低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难度要求的考生,复试应给予加试。如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以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以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实施细则安排为准。
三、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所述的调剂基本条件,同时满足我校各招生学科专业要求,择优进行复试安排。
四、复试安排
1、复试资料下载
考生根据我校通知,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填写材料。
2、复试时间、地点
各二级学院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前将安排汇总至研究生院,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考生根据复试学院学科专业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完成复试各项环节。
3、命题评阅、材料整理
各二级学院组织笔试评阅、面试成绩录入,进行核分、排序及材料整理等工作。成绩登录过程,保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录入、复核,确保成绩登录客观准确有效。
认真做好复试材料归档留存备查,做到复试流程可回溯。归档资格审核材料、试题清样、考生答卷、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集中保管。
4、复试结果报送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按要求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至研究生院。所有拟录取考生需严格做好学籍学历信息审核等工作。
5、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结合招录政策、学科专业特点,严格执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程序。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各二级学院设置并组织入学集中笔试测试,把好选材入口关。
五、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生考试总成绩中初试占比调整至70%,复试成绩占比30%。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笔试科目占复试成绩30%,面试占复试成绩70%。英语口试、专业面试、实践技能考核在面试成绩占比分别在30%-40%,具体由各学科专业决定。
复试成绩(100%)=笔试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70%)
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各学科专业考生按总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区分一志愿考生和不同批次调剂考生,分别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分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公示。
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考生加分、破格录取等事项,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市考试院要求执行。
六、体检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于入学报到后,依照学校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布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巡视制度,在整个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保密制度。
1、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拔正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复试人员的身份对外应严格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复试教师的培训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面试专家组等的管理与培训,充分理解政策,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我校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市考试院、天津农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完善和执行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4、考生应严守诚信。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其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依照规范要求,考生不予录取情况如下。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2)经二级学院复试考核后,复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认定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各二级学院复试期间,学校将加强巡视巡查工作。
根据国家研招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各学科专业将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公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开始前,学校将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招生计划规模内,各学院各专业依照考生复试后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有加分的及专项计划录取考生也将在核实后给予公示备注。
公布的复试成绩,在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经复试考核合格、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于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安排等公开信息,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持续关注。各学院页面入口网址https://www.tjau.edu.cn/jgsz/jxdw.htm。
学校网站研究生教育页面将按时公布各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考生资格名单、拟录取考生信息,网址http://yjs.tjau.edu.cn。
经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上报审核和备案。
4.研究生院接受并处理回复考生投诉和申诉事项。
电话:022-23785573,邮箱:tjauyzs@126.com。
5.驻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违纪违规违法举报。
电话:022-23786539,
网络举报方式:https://tianjin.12388.gov.cn/。
原文链接:http://yjs.tjau.edu.cn/info/1049/2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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